藥物導致的耳聾通常不具有遺傳性,但個體對耳毒性藥物的敏感性可能受遺傳因素影響。藥物性耳聾主要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利尿劑、抗腫瘤藥物等耳毒性藥物使用有關,遺傳易感性可能通過線粒體DNA突變或特定基因多態性增加風險。

藥物性耳聾屬于獲得性聽力損傷,其發生機制是耳毒性藥物直接損傷內耳毛細胞或聽神經。常見耳毒性藥物包括鏈霉素、慶大霉素、呋塞米、順鉑等,這些藥物可能干擾耳蝸內電解質平衡或產生氧化應激反應。臨床表現為雙側對稱性聽力下降,初期以高頻聽力損失為主,可能伴隨耳鳴或眩暈癥狀。及時停藥是防止聽力進一步損害的關鍵措施,部分患者需使用神經營養藥物輔助恢復。

少數情況下,母系遺傳的線粒體DNA A1555G突變會顯著增加氨基糖苷類抗生素的耳毒性風險。這類人群即使使用常規劑量也可能發生不可逆聽力損傷。其他如SLC26A4、GJB2等基因變異也可能影響藥物代謝或耳蝸功能。建議有家族性耳聾史者在用藥前進行基因檢測,避免使用高危藥物。兒童、老年人及腎功能不全者需特別注意藥物劑量調整。

預防藥物性耳聾需嚴格掌握耳毒性藥物適應癥,用藥期間定期監測聽力。出現耳鳴、耳悶等早期癥狀時應立即就醫。高危人群可考慮替代藥物治療方案,必要時配合使用抗氧化劑保護內耳。日常生活中應避免噪聲暴露,保證充足睡眠有助于減輕耳蝸氧化損傷。若已發生聽力障礙,應及時配置助聽器或考慮人工耳蝸植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