頜骨骨折是否需要手術主要取決于骨折類型、移位程度及功能影響,需手術的情況包括開放性骨折、明顯移位、咬合功能障礙及多發性骨折。

1、開放性骨折:
骨折端穿破皮膚或口腔黏膜形成開放性傷口時,必須手術清創并固定。這類骨折易繼發感染,手術可清除污染組織,復位骨折塊并用鈦板螺釘內固定,同時配合抗生素治療。術后需定期復查影像學評估愈合情況。
2、明顯移位:
骨折斷端錯位超過2毫米或成角大于30度時,需手術復位。移位可能導致面部畸形、咀嚼功能障礙,常見于下頜骨體部或髁突骨折。手術采用切開復位內固定術,恢復骨骼正常解剖位置,避免愈合后出現咬合錯亂。
3、咬合障礙:

骨折導致牙齒無法正常對合時需手術干預。表現為張口受限、咀嚼疼痛或牙齒早接觸,多發生于下頜骨正中聯合部或上頜骨LeFort型骨折。手術通過頜間結扎或骨間固定重建咬合關系,必要時聯合正畸治療。
4、多發性骨折:
頜面部多處骨折或合并其他部位骨折時,手術是首選方案。這類損傷常由高能量創傷引起,可能伴隨氣道梗阻或大出血。手術需優先處理危及生命的損傷,再分階段進行頜骨三維重建,常用計算機導航輔助精準復位。
5、保守治療失敗:
非手術治療后出現骨不連、畸形愈合或感染時需轉為手術。常見于患者未遵醫囑進行頜間固定,或骨折穩定性差。手術需清除纖維瘢痕組織,植骨填充缺損區,并加強內固定穩定性。

術后康復期需保持口腔清潔,使用含氯己定漱口水預防感染;飲食選擇高蛋白流質或半流質食物,如牛奶、魚湯、蒸蛋,避免咀嚼硬物;恢復期間定期進行張口訓練防止關節強直。非手術治療的簡單骨折也需定期拍攝X線片監測愈合進度,若出現發熱、腫脹加劇或咬合異常應及時復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