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抽動癥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癥狀觀察和醫學評估,通常由專業醫生通過詳細問診、行為觀察及必要檢查綜合判斷。診斷過程需排除其他可能引起類似癥狀的疾病。

抽動癥的典型表現包括運動性抽動和發聲性抽動。運動性抽動常見眨眼、聳肩、面部扭曲等不自主動作;發聲性抽動可能表現為清嗓、尖叫或重復語言。癥狀需持續超過1年且18歲前起病。

診斷需結合以下要點:癥狀持續時間超過4周;抽動頻率和強度呈波動性變化;排除藥物副作用、神經系統疾病如癲癇或遺傳代謝性疾病如亨廷頓病。醫生可能建議腦電圖、血液檢查或影像學檢查輔助鑒別。
耶魯綜合抽動嚴重程度量表YGTSS是常用評估工具,從抽動頻率、強度、復雜性及功能損害五個維度進行評分。對于伴隨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或強迫癥癥狀的患兒,需同步評估共患病情況。

若觀察到兒童出現反復、無目的的異常動作或發聲,建議盡早就診兒童神經內科或發育行為科。確診后需長期隨訪,部分患兒青春期后癥狀可能減輕,但約30%患者癥狀會持續至成年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