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恩替卡韋片前通常不需要常規進行艾滋病毒HIV檢測。恩替卡韋作為抗乙肝病毒藥物,其用藥前評估主要針對乙肝病毒感染狀態及肝功能,僅在特定情況下需考慮HIV篩查。
恩替卡韋片
生產廠家:齊魯制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恩替卡韋適用于病毒復制活躍,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持續升高或肝臟組織學顯示有活動性病變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療(包括代償及失代償期肝病患者)。也適用于治療2歲至<18歲慢性HBV感染代償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兒童患者,有病毒復制活躍和血清ALT水平持續升高的證據或中度至重度炎癥和或纖維化的組織學證據。其具體使用方法參見【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患者應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下服用恩替卡韋。恩替卡韋應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時)。推薦劑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韋,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療時發生病毒血癥或出現拉米夫定耐藥突變的患者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失代償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兩片)。兒童:體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劑量應該為本品0.5mg,體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應該使用口服溶液。兒童患者的治療決定應該仔細考慮個體患者的需要,并參考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包括有價值的基線組織學信息。連續治療的長期病毒學抑制獲益必須權衡延長治療的風險,包括耐藥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現。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償性肝病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應該至少持續6個月;HBeAg陰性兒童患者治療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續12個月。兒童患者的治療持續時間:尚不清楚最佳治療持續時間。按照現行兒童治療指南可考慮停止治療的情況如下:HBeAg陽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達到HBVDNA不可測水平和HBeAg血清學轉換(至少間隔3-6個月的2次連續血清樣本HBeAg消失和抗-HBe陽性)后至少12個月或直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療效喪失。停止治療后應該定期隨訪血清ALT和HBVDNA水平(參見【注意事項】)。HBeAg陰性患者的治療應該持續至HBsAg血清學轉換或有療效喪失的證據。腎功能或肝功能損傷兒童患者中尚未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腎功能不全:在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中,恩替卡韋的表觀口服清除率隨肌酐清除率的降低而降低(參見【藥代動力學】)。肌酐清除率<50mL分鐘的患者【包括接受血液透析或持續性非臥床腹膜透析(CAPD)治療的患者】應調整用藥劑量。口服溶液用藥劑量調整參見口服溶液說明書。在沒有口服溶液時,作為替代治療可通過延長給藥間隔進行調整劑量,詳見表1。推薦的劑量調整是基于有限數據的推論,尚未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臨床評估。因此,應該密切監測病毒學應答。其余詳見內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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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規用藥評估重點
1. 乙肝病毒載量檢測:用藥前需通過HBV DNA定量明確病毒復制活躍度,指導治療決策。
2. 肝功能檢查:評估轉氨酶水平、膽紅素等指標,判斷肝臟損傷程度。
3. 腎功能檢測:恩替卡韋經腎臟代謝,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需調整劑量。
需考慮HIV檢測的特殊情況
1. 合并感染高風險人群:如有靜脈吸毒史、多性伴侶或既往輸血史等HIV暴露風險者,建議篩查。因恩替卡韋單藥治療可能導致HIV耐藥。
2. 不明原因免疫抑制:出現反復真菌感染、持續淋巴結腫大等HIV相關癥狀時需排查。
藥物作用機制提示
恩替卡韋對HIV無顯著抑制作用,若患者存在未被發現的HIV感染,單獨使用可能誘發HIV耐藥株產生。但普通乙肝患者無需因此常規檢測。
建議用藥前由專科醫生綜合評估感染風險及個體情況,制定針對性檢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