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國家衛健委網站發布《關于印發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實施方案的通知》。在我國,嚴格意義上說第三針疫苗稱為加強針,“第四針”就是第二針加強針。
一、目標人群

現階段,可在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基礎上,在感染高風險人群、60歲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較嚴重基礎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
二、疫苗選擇
根據疫苗研發工作進展,所有批準附條件上市或緊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劑次加強免疫。優先考慮序貫加強免疫接種,或采用含奧密克戎毒株或對奧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進行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有關組合如下:
3劑滅活疫苗+1劑康希諾肌注式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3劑滅活疫苗+1劑智飛龍科馬重組新冠病毒疫苗(CHO細胞);
3劑滅活疫苗+1劑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3劑滅活疫苗+1劑珠海麗珠重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細胞)疫苗;
2劑康希諾肌注式腺病毒載體疫苗+1劑康希諾吸入用重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載體);
3劑滅活疫苗+1劑成都威斯克重組新冠病毒疫苗(sf9細胞);
3劑滅活疫苗+1劑北京萬泰鼻噴流感病毒載體新冠病毒疫苗;
3劑滅活疫苗+1劑浙江三葉草重組新冠病毒蛋白亞單位疫苗(CHO細胞);
3劑滅活疫苗+1劑神州細胞重組新冠病毒2價S三聚體蛋白疫苗。
三、時間間隔

根據國內外真實世界研究和臨床試驗數據,結合我國疫苗接種實際,第二劑次加強免疫與第一劑次加強免疫時間間隔為6個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