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導致的耳聾不會遺傳給下一代。這種耳聾屬于獲得性聽力損失,由特定藥物損傷內耳毛細胞或聽神經引起,與遺傳基因無關。

一、藥物性耳聾的發生機制:
藥物性耳聾主要由氨基糖苷類抗生素、鉑類化療藥物等耳毒性藥物引發。這些藥物會破壞耳蝸內負責聲音轉換的毛細胞,或損害聽神經傳導功能。損傷程度與用藥劑量、個體敏感性相關,常見癥狀包括高頻聽力下降、耳鳴或眩暈。孕期使用耳毒性藥物可能通過胎盤影響胎兒聽力,但不會改變其遺傳物質。

二、遺傳性耳聾的特征區分:
遺傳性耳聾由基因突變導致,常見致病基因包括GJB2、SLC26A4等。表現為家族聚集性發病,多伴隨先天性聽力障礙或進行性聽力下降。與藥物性耳聾不同,遺傳性耳聾可通過基因檢測明確病因,且存在50%概率傳給后代。若家族中有多人出現不明原因耳聾,建議進行遺傳咨詢。

預防藥物性耳聾需嚴格遵醫囑使用耳毒性藥物,用藥期間監測聽力變化。高危人群可考慮聽力篩查和耳聾基因檢測以排除遺傳風險。日常避免噪聲暴露,控制高血壓、糖尿病等基礎疾病,適當補充維生素B族和鎂元素有助于保護聽力功能。出現聽力下降應及時進行純音測聽和聲導抗檢查,必要時佩戴助聽器或植入人工耳蝸改善生活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