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腸癌手術后是否需要化療需根據術后病理分期決定。早期結腸癌Ⅰ期通常無需化療,Ⅱ期伴有高危因素或Ⅲ期以上患者需輔助化療,主要影響因素包括腫瘤浸潤深度、淋巴結轉移、分化程度等。

對于腫瘤局限在黏膜層T1且無淋巴結轉移的Ⅰ期患者,單純手術切除即可達到治愈效果。這類患者5年生存率超過90%,術后僅需定期復查腸鏡和腫瘤標志物。
Ⅱ期結腸癌患者若存在以下高危因素之一,建議術后輔助化療:腫瘤穿透腸壁全層T4、淋巴結檢出不足12枚、低分化或印戒細胞癌、脈管/神經侵犯、術前腸梗阻或穿孔。常用化療方案包括卡培他濱單藥或奧沙利鉑聯合亞葉酸鈣、氟尿嘧啶FOLFOX方案。

Ⅲ期結腸癌存在區域淋巴結轉移患者必須接受術后輔助化療,標準療程為6個月。除FOLFOX方案外,也可選用卡培他濱聯合奧沙利鉑CAPOX方案。對于高齡或體弱患者,可酌情縮短療程或調整藥物劑量。
Ⅳ期轉移性結腸癌需根據轉移灶可切除性制定方案。潛在可切除病例建議新輔助化療聯合靶向治療,常用藥物包括貝伐珠單抗、西妥昔單抗等。不可切除病例則以全身化療為主,配合最佳支持治療。

少數特殊情況下需個體化處理:微衛星高度不穩定MSI-H的Ⅱ期患者可能從化療中獲益有限;存在BRCA基因突變的患者可考慮PARP抑制劑維持治療。所有化療決策均需由多學科團隊綜合評估,同時考慮患者基礎疾病、耐受性及治療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