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性腫瘤的治療藥物需根據具體類型和分期選擇,常用藥物主要包括化療藥物、靶向藥物和免疫治療藥物三大類。
化療藥物通過殺傷快速增殖的癌細胞發揮作用。常用化療藥物有紫杉醇、順鉑和氟尿嘧啶。紫杉醇常用于乳腺癌和卵巢癌治療,通過干擾微管功能抑制癌細胞分裂。順鉑對睪丸癌和肺癌效果顯著,能與DNA結合阻止癌細胞復制。氟尿嘧啶多用于消化道腫瘤,通過干擾DNA合成發揮作用。

靶向藥物針對癌細胞特定分子靶點。曲妥珠單抗適用于HER2陽性乳腺癌,能精準阻斷HER2受體信號傳導。伊馬替尼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有顯著療效,可特異性抑制BCR-ABL融合蛋白。貝伐珠單抗通過抑制血管內皮生長因子,用于結直腸癌等腫瘤的抗血管生成治療。

免疫治療藥物通過激活免疫系統抗癌。帕博利珠單抗屬于PD-1抑制劑,適用于黑色素瘤等多種腫瘤。納武利尤單抗能解除T細胞抑制,提高抗腫瘤免疫應答。阿替利珠單抗作為PD-L1抑制劑,用于尿路上皮癌等治療。
特殊類型腫瘤需針對性用藥。內分泌治療藥物如來曲唑用于激素受體陽性乳腺癌。蛋白酶體抑制劑硼替佐米對多發性骨髓瘤有效。部分腫瘤還需配合放射治療或手術治療。

藥物選擇需綜合考慮腫瘤病理類型、分子分型、分期及患者身體狀況。治療過程中可能出現骨髓抑制、消化道反應等副作用,需定期監測血常規和肝腎功能。多數抗腫瘤藥物為處方藥,必須在腫瘤專科醫生指導下規范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