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炎是否需要輸液治療需根據病情嚴重程度決定。多數輕中度胃炎患者無需輸液,通過口服藥物和生活方式調整即可緩解;但出現嚴重脫水、嘔血或無法進食時需靜脈補液治療。

胃炎輸液治療主要適用于三種情況:急性糜爛出血性胃炎伴嘔血、劇烈嘔吐導致電解質紊亂、因消化道梗阻無法口服藥物。這類患者可能出現血紅蛋白下降、血尿素氮升高或低鉀血癥等實驗室指標異常,需通過靜脈輸注質子泵抑制劑如奧美拉唑、止血藥物如血凝酶及電解質溶液進行干預。

非必要輸液可能增加醫療費用和靜脈炎風險。輕癥患者建議優先選擇口服抑酸藥如雷貝拉唑、胃黏膜保護劑如鋁碳酸鎂聯合飲食調理。幽門螺桿菌陽性患者需規范使用四聯療法根除治療,療程通常為10-14天。

當出現持續嘔血、意識模糊或休克表現時,必須立即急診輸液治療。其他情況建議先完成胃鏡檢查評估黏膜損傷程度,由消化科醫生根據C-13呼氣試驗、糞便潛血等檢查結果綜合判斷。孕婦、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用藥需嚴格遵循醫囑調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