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停是指胚胎或胎兒在妊娠過程中停止發育或死亡,醫學上稱為稽留流產。胎停的主要表現有妊娠反應消失、陰道出血、腹痛、超聲檢查無胎心胎芽等。胎停可能由染色體異常、母體內分泌失調、子宮異常、感染因素、免疫因素等原因引起。

1、妊娠反應消失
孕婦原本存在的惡心、嘔吐、乳房脹痛等早孕反應突然減輕或消失,可能提示胎停。妊娠反應與體內激素水平相關,胎停后激素水平下降會導致癥狀緩解。但需注意部分孕婦妊娠反應本就不明顯,不能僅憑癥狀判斷。
2、陰道出血
胎停后可能出現少量褐色分泌物,或鮮紅色陰道出血,出血量通常少于月經量。出血是由于胚胎組織與子宮壁剝離所致,可能伴有血塊或組織物。若出血量超過月經量或持續多日,需警惕不完全流產風險。
3、下腹疼痛
胎停后部分孕婦會出現陣發性下腹墜痛,類似痛經感,疼痛程度因人而異。疼痛源于子宮收縮試圖排出停止發育的胚胎組織。若疼痛劇烈或持續加重,可能提示存在感染或宮外孕等特殊情況。

4、超聲檢查異常
B超檢查是確診胎停的主要依據,表現為妊娠囊變形、胎芽消失、胎心搏動停止。孕早期胎停可見妊娠囊持續空囊狀態,孕中晚期則顯示胎兒心跳消失。超聲還能判斷胎停時間,幫助制定處理方案。
5、激素水平下降
通過血HCG和孕酮檢測可輔助診斷,胎停后血HCG增長緩慢或下降,孕酮水平低于正常妊娠值。但激素變化存在個體差異,需結合超聲結果綜合判斷。連續監測激素水平對判斷胚胎活性有參考價值。

確診胎停后應根據孕周選擇藥物流產或清宮手術,術后需注意休息并預防感染。建議流產后間隔3-6個月再備孕,期間可進行染色體檢查、內分泌評估等病因篩查。保持規律作息,補充葉酸和鐵劑,避免吸煙飲酒,適度運動增強體質,有助于降低再次胎停風險。若連續發生兩次以上胎停,建議夫妻雙方全面檢查后制定個體化妊娠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