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進行心電圖檢查主要有以下原因:評估心臟功能、篩查潛在心臟疾病、監測妊娠期心臟負荷變化、排查心律失常以及預防妊娠相關心血管并發癥。

妊娠期生理變化會增加心臟負擔。隨著血容量增加30%-50%,心率加快10-20次/分,心輸出量上升30%-50%,心臟需要適應這種高負荷狀態。心電圖能有效捕捉心肌缺血、傳導異常等改變,對妊娠合并高血壓、子癇前期患者尤為重要。

病理性因素需重點排查圍產期心肌病,該病發生率約1/4000,表現為呼吸困難、下肢水腫,心電圖可見ST-T改變;妊娠合并心律失常發生率約1%,可能引發心悸、暈厥,心電圖能明確診斷房顫、室性早搏等類型。這兩種情況均需心內科聯合產科干預,必要時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或提前終止妊娠。

檢查建議在孕12周建檔時完成基礎心電圖,高危孕婦需在28-32周復查。對于有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炎病史的孕婦,應增加監測頻率。當出現活動后胸悶、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等癥狀時,需立即完善心電圖檢查。







